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中国农民网 | 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民门户网
当前位置: 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举案说法 > 财物被盗业主拒费无理 返回首页

财物被盗业主拒费无理

时间:2012-11-01 13:44来源: 作者:收藏
  本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万琳 2009年1月,业主钟某与新余永康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钟某2010年1月开始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认为,他们为钟某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钟某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1590元。对此,业主钟某则认为,其家里价值5000余元的电视机被盗,物业公司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定期巡逻等未尽到安保义务,因此不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近日,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对此案调解后,钟某支付给物业公司服务费954元。

  主审法官庭后表示,物业服务公司应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改进,从而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对因物业公司未尽到安保义务造成财产被盗的损失,可另行主张权利,但不能因财产被盗而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经法院组织调解,物业公司认识到自己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表示同意减除一年的物业费,业主也感到物业管理的不易,表示不再主张财产损失的赔偿权利,从而达成了上述协议。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