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肥料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肥安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4月25日-27日,由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化工产品质检站工作人员组成抽样组一行四人到昆明市晋宁区、西山区、经开区、嵩明县、安宁市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资环所、晋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嵩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西山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安宁市植保植检站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抽样。
昆明市共抽查了10家肥料生产企业,其中复混肥共5个,分别是晋宁区2个、安宁市2个、西山区1个;有机肥共5个,晋宁区2个、西山区1个、经开区1个、嵩明县1个。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对象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确定。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认真查看生产企业的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及企业的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备案证明、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抽检规程取样、现场分样、现场取证、现场填写抽样单、现场封存盖章等,全流程全程录音、录像和拍照,并定位抽样地点。抽样的同时认真了解了肥料生产企业有关肥料生产、销售方面的情况,对肥料备案、登记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向生产者、经营者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复合肥料(GB/T15063-2020)等10项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普及宣传,督促其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nyncj.km.gov.cn/c/2021-05-14/39309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