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乡村振兴需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到城市务工,农村“空心化”现象凸显,“谁来种地”问题日益严重。为破解这一难题,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培育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自豪感和自信心,让农民成为有奔头、有前景、有获得感的职业。
新型职业农民在改变自身命运的同时,也在让农民成为有尊严、有吸引力的职业。召开的2018年首届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已突破1500万人,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达2.78万元,27.7%的新型职业农民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支职业农民队伍中,45岁及以下的占54.3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0.34%,务工返乡人员、科技研发推广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新生力量占40.6%,平均每个新型职业农民带动30户农民…
从种地是为了生存、吃饭,到把务农当成工作,“农民”从身份转变为职业,反映的是我国“三农”事业发展的巨大变革。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发展的主要任务、改革的主攻方向都在发生改变。新形势下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培育出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现代农业从业者队伍,他们要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要努力成为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先行者、应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引领者、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者。
一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所谓新型职业农民,应该是深刻了解农业发展规律、熟练掌握农机操作技术、拥有经营管理知识的知识型、应用型农业人才。这就需要对农业劳动者进行系统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科学文化素质。
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鼓励社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以此拓宽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是要为新型职业农民构建完善的利益保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降低其创业风险,从而保护农民从业创业的积极性。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体系,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文化氛围,使农民的劳动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将有利于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信心和底气,真正“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