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上午,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兽药监察所对辖区内兽药门市进行兽药购进情况检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兽药管理规定,依法经营兽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兽药所分3个组对辖区内10个兽药经营门市进行检查,严禁经营销售违禁、假劣、过期、失效兽药,严禁经营原料药和人用药,严禁销售未开处方的处方药,并对兽药销售登记制度进行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保障了全市动物用药的安全,维护了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杜绝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流入市场,确保了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nmj.wulanchabu.gov.cn/a/xinwen/qixiandongtai/2021/1112/25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