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看过来!“土专家”“田秀才”也可评职称啦今年,广东省首次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惠州从事梅菜、马铃薯、茶叶、荔枝生产与加工等相关工作入选首批评审专业,感兴趣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啦。
申报对象
惠州市范围内的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从事梅菜、马铃薯、茶叶、荔枝生产与加工等相关工作,为农业农村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申报条件
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及惠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各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下载网址:
ttp://nyncj.huizhou.gov.cn/)。资历、业绩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
▲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惠州市乡村工匠梅菜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惠州市乡村工匠茶叶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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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惠州市乡村工匠马铃薯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
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https://kcszg.com/)进行申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
具有用人单位的申报人,须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专利、获奖、参赛、合同等)原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需报所属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用人单位(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需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受理
1、材料受理地址
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所属辖区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初审、受理、汇总,指导、协助申报人填报上传材料。受理地址如下:
惠城区: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区政府3号楼5楼,联系人:叶宇嘎,电话:0752-7829514;
惠阳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9号,联系人:潘阿勤,电话:0752-3821981;
惠东县: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00号,联系人:王浩,电话:0752-8805631;
博罗县: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博惠路83号银田大厦,联系人:田春媚,电话:0752-6226009;
龙门县: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古楼,联系人:伍秋香,电话:0752-7870598;
大亚湾区: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档案馆办公楼5楼,联系人:李志民,电话:0752-5562324;
仲恺高新区: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7楼,联系人:李晓霞,电话:0752-2609975。
市级受理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702办公室;联系人:魏翠滢,电话,2802768。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2、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9日下午5:00止。
收费情况
2021年为我市首次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任何评审费用。惠州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们快来申报吧!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xwzx/bsyw/content/post_4459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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