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20号)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表彰评选工作,经单位推荐、县市初审、省级复核后评选出拟推荐对象共43个,其中,粮食生产先进集体10个、先进工作者15人、粮食生产者18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11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31-88906428。
附表: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111/t20211108_8277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