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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强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1-11-05 13:21来源: 酒泉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收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期,针对周边省市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农产品质监系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规定,在食用农产品“保供给、保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结合省市要求,市农产品质监站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站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站落实属地监管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每一位生产经营者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让消费者吃得安全和放心。

  强化宣传指导。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减少人员流动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指导,科普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操作要求,引导正确舆情,解决实际困难。肃州区充分利用网络、电话、QQ群、微信群等媒体,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本》《图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肃州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和《科学防疫知识》等宣传资料发送给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朋友,引导他们不信谣、不传谣,督促持续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瓜州县针对部分蜜瓜反季上市,却因疫情快递停止不能外销的问题,坚持按批次检测,规范开具合格证,及时联系当地融媒体中心,录制农产品监管宣传片,帮助在本地宣传销售,拓展本地市场。

  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工作,树牢质量安全意识,坚决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金塔县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屠宰企业、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规范用药和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督促屠宰企业严格遵守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和流向登记等制度,加强对上市蔬菜、肉、蛋、奶等农畜产品的抽查检测,及时为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技术指导服务,确保质量安全,保障市场供应。玉门市引导农贸市场进货方索要销售票证,供货方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保障农产品质量可追踪,销售有记录,品质有保障,确保农产品安全、可靠。

  强化质量监测。自10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以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为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共检测蔬菜样品1200多份,未发现不合格样品。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对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待上市农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检,共抽取蔬菜、水果样品1108份,经检测均合格。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做到了对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心中有数。

  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加强源头监管,部分县市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种养基地,加大巡查检查频率,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台账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专项大检查,要求农户坚决抵制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执行好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肃州区共监督抽查种植经营主体30户,现场填写检查记录15余份,督促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规范生产经营。同时,及时掌握了近期农产品出入流通情况。据统计,全市各批发市场蔬菜日进货量1500余吨,日出货量900余吨,可满足疫情防控特殊期间市民日常需求,让全市人民“菜篮子”要拎得安全放心。

  


原文链接:http://nync.jiuquan.gov.cn/nongyeyaowen/bendiyaowen/20211102/13531472699b82a218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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