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区自去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大力度,逐年加大建设任务。调整加强了区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分管领导亲自过问,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缝会必讲。区农水局和街道具体抓,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调度督查制度等。项目村负责协调和矛盾化解,保障施工环境,构建了“党委政府领导,农水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项目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项目管理。继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印发《镜湖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试行)》,对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再次做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项目法人制等相关制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实施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项目法人抽检等,严格落实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四是强化工程管护,确保长期受益。制定印发《镜湖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暂行办法的通知》,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了工程管护范围,确定了管护主体与职责,并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配套,落实落实工程管护经费,2020年度建成高标准农田0.5万亩,市级安排工程管护资金12万元,区财政配套20万元,确保了“项目建成有人管,坏了有钱修”长期发挥效益。
五是超前谋划安排,启动2022年初步设计。镜湖区2022年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2.55万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三家设计单位,由区农水局、设计单位和项目涉及街道村组干部组成的勘测调查队伍,实地查看走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目前,初步设计文件初稿已完成,近期将完成专家评审及报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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