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市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市局、支队工作安排,9月1日至8日,执法三大队工作人员深入十堰城区、郧西县开展抽样监测工作。
抽样人员严格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和省厅文件要求,认真核实兽药样品来源和购销情况,扫描样品二维码追溯信息,清点样品库存数量,复印(拍照留存)相关购货凭证留存备查,现场签字确认封样,规范填写抽样工作单各项信息。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向兽药经营企业积极宣传了兽药管理相关法规,详细解答了经营者在使用国家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要求兽药经营企业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确保售出产品可追溯,不经营违禁药物、假劣兽药。本次抽检,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门店)10家,抽取12批次兽药样品,已于9月10日将样品快递至省兽药监察所进行检测。
下一步,执法三大队将通过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掌握我市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中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全力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支队? 赵虎)
原文链接:http://nyj.shiyan.gov.cn/nyxw_96/nyxw_17770/202109/t20210910_33712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