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政策,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村财务管理,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严格落实土地政策,规范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发展
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市农业农村局将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作为培育发展重点,不断强化指导服务。一是严格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县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土地承包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整村流转等超大规模经营倾向。严格落实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决策审议前置要求,从根本上杜绝盲目上项目、拍脑袋决策、违背群众意愿整村土地流转等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推广沂水县关于完善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制度建设的经验做法,在设立流程、制度建设、社务公开、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强对村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将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打造成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标杆。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切实抓好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省级名录信息平台填报工作,及时做好后续录入、审核、维护及更新,确保录入质量。目前,全市共有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2143家,已全部录入省级名录信息平台,覆盖行政村总数的50%。四是积极推进强村贷。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以第一书记任职村、乡村振兴服务队帮包村以及沂蒙乡村振兴“好支书”“好支部”所在村为突破点,集中托底,建立强村贷项目库,与组织、农担、农行等部门会商推进。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强村贷132笔,金额9273万元。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全市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化、村财镇管电算化、审批管理便民化。市财政专门列支1300万元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26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村级债务摸底核查工作。通过摸底,全面托清村级债务底数。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村级债务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基本实现银农直联全覆盖,全面推行村务卡制度;要求切实加强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妥善化解已形成债务,坚决遏制新增不良债务。及时梳理负债金额大、负债率高的85个村,纳入重点监控,逐村分析债务成因,集体经济实际运行状况,逐村研究化解对策和增收节支措施,妥善化解村级债务。费县结合开展合同清理规范活动,托清全县894个经济独立核算村各类资产,并完成债务清收。
三、推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是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有效盘活农村资产、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的重要举措。沂水县不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实现形式,创新推出“股权质押+担保增信”“股权质押+无感增信”“股权质押+合作社聚合增信”三种“股权质押+”模式,打造简便高效的登记平台,股权质押贷款总额在全省试点中率先突破亿元大关,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1.95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统计工作的通知》,总结推广沂水经验做法,指导各县区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抵押、评估、交易流转的体制机制,夯实农村产权质押贷款基础,努力实现股权变现,满足涉农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
原文链接:http://nyj.linyi.gov.cn/info/1045/295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