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南昌旅游集团《关于增设南昌市第一粮库附属仓3#为市级储备小包装油承储资格仓库的函》(南旅集函[2021]68号)文件申请,9月8日,副局长朱旺生带领局粮安科工作人员赴新祺周市一粮库现场查看新增市级储备小包装油承储资格仓库。
根据《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要求,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所属南旅储备粮管理公司拟对市级储备小包装油实施动态轮换。为确保市级储备小包装油储存安全,合理利用仓容,利于集中管理,南旅集体拟将市级储备小包装油存放至南昌市第一粮库附属仓3#。经实地查看,南昌市第一粮库附属仓3#仓储条件符合市级储备油储藏要求。下一步,拟同意增设市一粮库附属仓3#为市级储备小包装油承储资格仓库,并要求南旅集团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市级储备油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粮食安全与规划科)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sjdt/202109/b43c9f1621bd458b80b354d39f19598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