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9月1日至9月2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在龙胜县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工作,根据龙胜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畜禽产品养殖情况的了解和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消费情况,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执法人员在龙胜县泗水乡、马提乡随机抽取了4个有检疫合格证的生猪样品、1个猪肝样品、3只翠鸭样品、2只凤鸡样品、2个禽蛋样品。
在龙胜县抽取的12个样品,全部按照文件要求,现场封样。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积极宣传提升养殖户、畜禽产品商户对畜禽产品安全生产、售卖意识,通过安全抽检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09/t20210902_2116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