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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3家农业经营主体被认定为"十四五”期间省级农民田间学校

时间:2021-09-02 18:18来源: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收藏

  根据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遴选推荐“十四五”期间农民田间学校的通知》(皖农科教〔2021〕5号)精神,泾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农广校认真遴选,积极推荐组织申报。经省级认定,《关于“十四五”期间省级农民田间学校认定名单的通知》(皖农科教〔2021〕7号)文件,我县3家农业经营主体被认定为“省级农民田间学校”,作为安徽省“十四五”期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实训基地。

  

  近年来,泾县种植业中心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常年邀请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专家教授和省、市、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和进行技术指导。积极为农民田间学校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品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服务。

  下一步,泾县种植业中心将加强对农民田间学校的指导服务,积极组织学员到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实践实训,协助农民田间学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使其切实成为高素质农民培养的基础平台。


原文链接:http://nyncj.xuancheng.gov.cn/News/show/1279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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