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和《东莞市养犬条例》分别于2021年5月1日和6月1日起实施,对广大市民的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为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养犬规定的认识,引导群众学法守法,近日,黄江农技中心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普法宣传活动前,黄江农技中心根据《动物防疫法》和《东莞市养犬条例》相关重点内容,整理制作成宣传海报。活动成立了“诊所组”“宠物店组”“社区(村)组”3个工作小组,分别向辖区动物诊所(医院)、宠物店以及社区(村)派发宣传海报,讲解动物防疫、文明养犬等注意事项。此次宣传活动期间,合计派发《动物防疫法摘抄》《养犬条例摘抄》《动物狂犬病防控》《争做文明养犬人》等各类海报250多份。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文明养犬相关法规以更直观的方式进入大众视野,有效提醒广大犬主按规定带宠物接种狂犬病疫苗。目前,黄江镇辖区犬主可到以下三家动物诊所(医院)进行免费狂犬病疫苗注射。
黄江镇狂犬病疫苗免费注射点
来源:黄江农技中心林广基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ixun/zjdt/content/post_357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