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督办单》的要求。商都县农牧和科技局兽药GSP检查员对全县14家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兽药排查工作。GSP检查员于2021年8月5日开始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兽药监督督办单》(2021)内兽药督办3号文件,开展排查,截止 8月12日经排查商都县未发现督办单上的不合格兽药。同时,兽药GSP检查员对兽药二维码、兽药信息平台使用等进行宣传培训。
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人员的兽药产品质量意识,自觉严把兽药采购质量验收关,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经营市场,使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的使用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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