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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7-22 21:32来源: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收藏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

  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认定范围

  在本县(市、区)内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较大影响的高素质农民。

  (二)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一)3年内未发生违规违法、重大安全事故。

  (二)个人资料已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已获得此类称号的高素质农民不再推荐申报。

  三、推荐程序

  由所在单位推荐,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四、材料报送

  材料纸质版请于7月22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同时报送可编辑版和PDF扫描版至陈海英粤政易邮箱。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其他未列明事项请按省农业农村厅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陈海英,联系电话:3364472)


原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416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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