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2021年度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度市级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度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经乡镇申报、县区审核、市级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2021年度南昌市美丽宜居试点乡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完成公示。现已将《关于确定2021年度南昌市美丽宜居试点乡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的通知》下发至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社发局、湾里管理局农林办。
(新农村建设科)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sjdt/202107/42eba59470004d9bb8b550661c7ec2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