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美丽宜居示范县动态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新农办字〔2021〕5号),省新农办将从2021年下半年起,对全省美丽宜居示范县实施动态监管。美丽宜居示范县按照“不搞终身制,一年一复核”的原则,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提升的监管复核工作,依据复核结果,实施示范县绿牌、黄牌、红牌评价制度,相应给予保留、警告、取消的处理措施。
新村科及时组织我市美丽宜居示范县安义县、湾里管理局、进贤县和美丽宜居试点县南昌县进行自查,做好迎接美丽宜居示范县动态监管准备。
(新农村建设科)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sjdt/202107/c481f692745c4c56ada60b6b4a4033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