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z2020{62)文件要求,经相关县(市、区)组织申报,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并对往年已获得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单位认定,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决定批准修文县布衣渔庄有限责任公司等69家单位“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一批)”称号,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地要统筹做好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管理工作,加强示范场称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完整数据库和相关资料保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示范场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已停产停业的,要及时报告我厅撤销称号或按程序上报农业农村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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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19_65310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