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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召开禁止城区活禽交易宰杀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0-11-25 18:54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作者:佚名收藏

  2020年11月19日,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以及忠州街道和白公街道,组织城区37名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户,召开了禁止城区活禽交易宰杀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为加***县活禽市场管理,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传播。县人民政府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县城建成区(即州屏组团、苏家组团、水坪组团、银山组团规划区面积20.4平方公里已建成区域)及顺溪场,禁止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全面取缔禁止区域内批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及流动摊贩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

  巴王路农贸市场从事活禽宰杀20多年的张女士谈到:“在农贸市场杀鸡臭气熏天,鸡毛满天飞,一年四季穿不上干净的衣服,给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带来了危害,现在国家推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我们无条件的配合和支持。”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从事禽肉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守法经营,销售的禽类产品必须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简称“两证一标”)。随后,相关部门对经营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工作启动后,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抓好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取缔工作,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市民改变传统消费习惯。2020年12月1日后,对仍在禁止区域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的行为,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将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qxlb/202011/t20201125_8494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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