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通过审查的2家限制农药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回复)。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17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和农药管理处(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
联系电话:0991--8568890
邮 箱:xjnyt@163.com
附件:拟批准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ywkzfx/202011/a939bb9b407b428abeb2ec5e44e9f0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