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涪禁捕领导小组办[2020]5号文件精神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做好退捕补偿和转产就业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合法捕渔船34艘、捕捞辅助船13艘已全部实现退捕和拆解,71名渔民已转产64人,7人由镇社保所推荐就业,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9人,2人购买占地养老保险。
二是做好禁捕宣传工作。根据区渔政站有关要求,向退捕渔民和沿江群众发放《保护渔业资源告知书》,印发宣传标语、资料300余份,现场宣传3次,出动宣传车10次,清除餐馆违规招牌4幅。
三是做好专项巡查工作。按照涪陵府发[2020]120号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违规垂钓整治领导小组,期间共出动巡查人员50人次,巡查车20辆次,制止、劝离违规垂钓人员30人,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夜间巡查3次,引导钓鱼爱好者自觉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相关规定,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捕和文明垂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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