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滦州苹果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拟保护地域范围: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所辖王店子镇、九百户镇、杨柳庄镇、油榨镇、榛子镇、古城办共计6个镇街21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4′06″~118°49′34″,北纬39°34′52″39°~58′27″之间。生产规模675.53公顷,年产量为1.58万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如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 尤帅;联系电话:0311-86217083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009/202009000178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