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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法典守护老年幸福生活――万寿路工作处党总支组织党务干部学用《民法典》

时间:2020-08-26 10:36来源: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作者:佚名收藏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要先告知承租人,因为房屋承租人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这一条是《民法典》第726条中明确规定的。”这是万寿路工作处第二党支部书记张鲁江,带领支部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民法典》的真实镜头。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一经颁布,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民法问题本质上是民生问题,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其中关于赡养义务、财产权益、遗嘱继承和遗赠、房屋租赁和买卖等内容,关系到老同志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起老同志们的高度关注,大家都在期待更有法治保障的美好幸福生活。

  为回应老同志们的关切,万寿路工作处党总支统一为党务干部和读书小组成员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用版),要求各支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组织并督促党务干部带头宣传、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充分认识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家里手。

  今年以来,活动站先后帮助3名老同志做了自书、录像和公证遗嘱,协助5名老同志通过法律化解了矛盾纠纷……民法典已经浸润到老同志们的日常生活中,真正成为了守护老同志幸福生活的宝典。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bmdt/202008/t20200824_6350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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