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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时间:2012-06-08 10:08来源: 未知作者:cc收藏
  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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