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在第一章总则中表示,为规范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获得部级、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实施过程,审核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提出部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议、协调检查相关事项、汇总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各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负责提出本辖区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议、协调检查相关事项、汇总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结果;部级监督检查工作由通过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承担机构应按要求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报送监督检查结果,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推广鉴定审查员资质,承担任务的审查员对监督检查结果负责。
《规范》全文由总则、依据和内容、任务下达、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和应用及附则六个章节二十七条组成,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农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zgnm.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77068号-30
联系邮箱:nongmin212@163.com 联系电话:010-56021286 18610056221 18612925535
业务QQ:
客服QQ:
技术QQ: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农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zgnm.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77068号-30
联系邮箱:nongmin212@163.com 联系电话:010-56021286 18610056221 18612925535
业务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