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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四届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暨渔机渔具展览会

时间:2012-06-15 14:55来源: 作者:收藏

  时间:2012年7月26—28日   地点:中国.海口国际会展中心 

  大会官方网站:http://www.seaindustrialexpo.org 

  主办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分会、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市人民政府、东盟商务理事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 

  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海南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南省会议展览协会、中国国际商会海南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口市支会、海口会展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展会宗旨 

  海南是中国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海南海洋经济的发展,开发海洋经济,海洋旅游、弘扬海洋文化,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拟定在海口举办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暨渔机渔具展览会。博览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突出抓好海洋渔业和海洋休闲产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省海洋面积大、海洋资源丰富的特点和优势,促进境内外海洋产业的装备、技术、生产、贸易、流通、休闲领域等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海南海洋产业的结构升级,为海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展览区域设置及展览内容 

  展览区域设置:1.海南省各市、县海洋产业综合展区 

  2.水产品展区 

  3.水产品加工技术及设备展区 

  4.水产养殖技术及设备展区 

  5.渔药饲料、水产苗种展区 

  6.渔业捕捞技术和装备展区 

  7.海洋生物制药、海洋保健品及各系列加工品展区 

  8. 休闲海洋渔业展区 

  9.渔业船舶技术及配套设施展区 

  展览内容:各类水产冻品、活品、干品、海洋生物制药、海洋保健品和各系列加工产品;水产加工设备、养殖设备、渔药饲料、水产苗种、观赏鱼等;水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水产实业耗材;渔船机械设备、网具、航海仪器、休闲游艇、休闲渔具、钓鱼船及小艇等。

  国内参展商 

  普通标准展位:3m×3m(RMB 3800 元/个) 

  空地特装展位:380元/ ㎡RMB (36 ㎡起租) 

  ◆ 注意事项 

  1.凡特装展位,组委会按RMB 10元/m2收取特装管理费。 

  2.普通标准展位配备:三面白色围板(2.5米高)、一个220W电源、一张洽谈台、折椅二把、日光灯二盏、中英文楣板、展台铺满地毯。其它设施客户可自备或提前申请租用。3.空地展位不带任何设施,由参展商自行设计装修或委托设计、装修,1号馆展馆限高3.8;2号馆展馆限高4.2 m;3号馆展馆限高3.8 m; 

  ◆ 大会会刊广告 

  封面:18000元  封底:15000元 扉页:10000元 内彩:5000元  内黑:3000元 

  封二:9000元  封三:9000元  跨版:9000元  简介:1000元 

  ◆ 现场广告 

  拱 门:20000元/个/展期  气 球:10000元/个/展期  易拉宝:1000元/个/展期   

  参 观 证:30000元/万个  门 票:10000元/万张   参观指南:20000元/万份 

  ◆ 研讨会/发布会 

  国内参展商:6000元/小时,境外参展商:USD2000/小时 

  ◆ 展会赞助 

  本届展会设大会冠名赞助若干名,酒会冠名赞助一名,详细资料备索 

  参展程序 

  ◆ 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回组委会; 

  ◆ 组委会将按照“先申请、先安排、先付款、先确认”原则安排展位; 

  ◆ 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五日之内支付参展定金(参展总费用的50%)或全额电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最终确认参展展位; 

  ◆ 组委会在最终确认参展商展位后,寄送《参展商手册》,手册包括展品运输、展台设计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物品租用和服务、广告以及签证申请等有关信息; 

  ◆ 展览会期间,组委会统一开具参展费发票。 

  参展说明 

  ◆ 展商报名后五天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帐号,逾期组委会将不保留展位。 

  ◆ 此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参展商与承办单位所签的参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 参展单位已对本次展会作了全面、深入了解后才决定参展,并自行承担参展应负的法律  

  与经济风险责任。 

  ◆ 为了保证展会整体形象与效果,参展单位必须服从承办单位作出的展位调整与现场安排。 

  ◆ 相关参展费未如期汇入我司账号的参展商,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 未经承办方同意,因故未能参展,所交展位费一律不予退还。 

  ◆ 参展商不得在参展品中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博彩类产品,不得有侵权行为,不得  

  展出。与展会主题无关的产品,如有违反,展品清除展场,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 参展商应遵守中国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主办单位有关举办展会的各项规定,如  

  有违反责任自负。 

  海南招展招商中心(海口国际会展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滨大道海口会展中心3楼 

  电话:0898-68558022 传真:0898-68589655 

  联系人:罗春娜 小姐  137004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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