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根据地委、县委及纪检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新地乡积极做好“四不直接管”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学习。乡领导在总结了过去一年领导干部践行《关于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的实施办法》的成效和不足,同时召开专项会议共同商讨如何更好的践行“四不直接管”。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成立乡“四不直接管”领导班子,制定“四不直接管”规章制度,严格按文件要求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新调整,明确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由副职分管,正职做好监督工作。
三是党务公开,强化责任。结合创先争优工作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将单位“四不直接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在全乡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公开,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开展自查,接受监督。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有益建议积极采纳,推进“四不直接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