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中国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21487227号公告:依据农药管理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公告10%美文松乳剂等十种农药为禁用农药,包含其禁止贩卖及使用。
公告事项如下:
一、10%美文松乳剂、10%美文松溶液、5%二硫松粒剂、25%谷速松可湿性粉剂、50%双特氯松溶液、45%达马芬普宁乳剂、42.5%巴达刈水悬剂及60%巴达刈可湿性粉剂等八种农药,自2013年7月15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及输入,并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贩卖及使用。
二、50%达马松溶液及25%灭赐松乳剂等二种农药,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及输入,并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贩卖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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