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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未及时处理农业废弃物将最高罚款5万元

时间:2012-09-29 13:37来源: 作者:收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19日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办法》规定,存栏数量达到自治区政府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未按照规定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办法》还规定,随意倾倒或者弃留秸秆、畜禽粪便、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的,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邹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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