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先福海)1月28日,第七师一三一团由团卫生科,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春节前肉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检查了中心农贸市场、超市查的进货渠道、产地检疫证等,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建议居民在购买肉食品时,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在市场和超市购买畜禽产品时,先要看是否加盖有产品检疫合格印章、标识和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如产品无检疫合格讫印章、标识或者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请不要购买。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肉食品经营户能够严格按照肉食品准入条件进货,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经营行为规范,但也有少数经营户不按照相关规定销售,存在销售环境差,肉品不符合销售标准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要求肉食品经营户凡上市的肉食品,要符合准入条件,具备产品合格证,如实标明畜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等。
据了解,此次检查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食品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稳定,确保群众吃上安全的肉类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