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举措。阿勒腾也木勒乡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各党支部及时成立了民创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验收,有组织有典型事例,层层动员层层落实、层层推荐申报、层层评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关于做好裕民县2014年度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裕民创办〔2014〕3号文件精神,乡党委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创建工作全面安排。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为副组长,各站所、村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围绕创建活动的重点工作和主题要求,在全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专门抽调6名干部到乡民创办开展工作,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5月8日召开了全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动员部署会后,乡民创办立即对全乡各级文明单位、村队进行摸底登记,明确创建数量,并将将民创活动列入乡十二五规划中,力争到“十二五”末,全乡把5个村队全部创建成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队,把4个窗口单位创建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把阿勒腾也木勒乡创建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
三是健全创建机制。乡党委将创建活动纳入全乡各单位、村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中,下发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各创建村队、单位签订并提交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加了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评选标准和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