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和布克赛尔县查和特乡结合实际,通过梳理群众反映出来的公务用车问题倒查“四风”表现,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所划定的公务用车管理“红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保证公务车辆正常办公用车与安全行车。
一是公务用车,实行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调度,合理搭配使用车辆,做到提高使用效率,节约能源。用车科室或人员应提前填写派车单,以便统筹安排。办公室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如因没有提前申请车辆而影响工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是非专职驾驶人员和无照驾驶人员,动用公务车辆,按私自出车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三是公务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查和特乡机关派车单》,详细填写申请人、用车事由、起止地点、占用时间等,由分管领导签批,报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出车必须凭《查和特乡机关派车单》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四是公务车辆油票由车辆驾驶员开票,注明行驶日期、行车事由,与派车单一同报财务室报销,无派车单者不予报销;
五是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私自驾车,由驾驶员担负1元/公里车辆加油费用;
六是驾驶员应妥善维护车辆,防止车辆丢失、被盗和损坏。驾驶员负责车辆的驾驶、保养、维修,安全行车,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按时检查车辆状况,提前向办公室报告保养和维修项目,对不报告车辆出现问题由驾驶员担负维修费用;
七是严禁公务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严禁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发现一次将对当事人处500元的罚款,且油费自理。
供稿人:王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