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裕民县财政局住新地乡乌尔吉也克东村“三民”工作队与村委会联手,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
2005年村民赛某将自家95亩耕地交由邻居曾某耕种,2014年赛某想自己耕种土地,但涉及该土地曾某投入的滴灌带等配套设施2万余元费用,双方为此引发纠纷;赛某多次要求村委会协调,但一直没有解决。得知此情况后,裕民县财政局住乌尔吉也克东村“三民”工作队与村委会联手,对赛某和曾某土地纠纷进行调解。在充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证据后,经过调解组人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于法于理的劝说后,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
随后,赛某和曾某在住村“三民”工作队与村委会成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协议,并摁下了手印,宣告此次调解圆满结束。
裕民县财政局住乌尔吉也克东村“三民”工作队自入村以来,全面、充分了解村情民意,积极帮助村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