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场管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与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在保障牧民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牧民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点公开民生工程、惠牧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村队集体经济管理等情况,以及与牧民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三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公开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以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的事项。并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定期开展评议,接受牧民群众监督。
四是积极推行基层党务公开。村队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都向党员和牧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