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发展对象入口关。各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前,必须报乡党委审核。经乡党委审核,全部合格后予以确定。
二是把好发展党员考察关。乡党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加强对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考察的同时,特别注重对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的考察,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三是把好发展党员公示关。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按照发展党员公示的要求,在组织考察谈话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支部对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党委,并在支部会议作记录。考察结束后,各支部将公式单、公示结果报告一并装入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