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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羽:从征地看当前农民的土地变现观念

时间:2012-06-20 14:21来源: 作者:收藏

  ——基于广东崖口村“卖地”事件的考察 

  摘要:分析征地问题,必须注意政府与农民客观上形成的“合谋”现象,即不仅政府有“买地”的冲动,农民也有“卖地”的冲动。当前农民之所以形成急于变现的土地观念,直接推动因素是消费欲望,外部引导因素为各利益主体的诱导,深层理念因素是地权观念变化。解决征地乱象,需遏制政府与农民的双重冲动,一味提倡土地私有化只会让“卖地”在市场化的名义下不断加剧。 

  关键词:征地;卖地;土地观念;变现;消费;地权 

  一、问题的提出:农民盼征地?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日益发展,土地征用和出让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2011年1月7日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透露:2006年至2010年五年期间,全国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300多万亩,土地出让收入7万多亿元;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全国实际建设用地供应642万亩,比2009年增加了18%。[1]由于土地征用和出让能产生出巨大利益,地方政府往往热衷于开发土地,2010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了空前的76.6%,这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极度依赖。[2] 

  许多学者和记者对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和批评,他们认为政府利用权力的强势,在征地开发中获取了利益的绝大多数,而弱势一方的农民只分到了利益的小头,并且常常遭遇暴力拆迁。这种观点占据了公共话语中的主流。以上指责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存在的一个弊病——有很强的通过行政手段为自身谋利的倾向,但同时,以上指责往往由于背负了太多道德色彩,看待事物容易片面化和极端化,结果很容易陷入“侵占——维权”的思维定式,在这种思维模式中,农民被理所当然地设定为热爱土地、珍惜土地、誓死保卫土地等角色形象。这种“刻板印象”对于农民当今的土地观念有着太多的想象成分。 

  2011年初有一篇媒体报道称“南京郊区农民不想种地盼拆迁致富”,[3]该报道一出,引起了许多的议论,有人表示诧异,有人表示需要深思,也有人表示质疑,如有另有一篇报道称该报道“不属实”,作者以一位村民的话为例证:“(目前)我儿子还没有结婚,能拿到240个平方,比如我儿子结婚了,除了240,我还能拿60,那这60我就拿不着,对我来讲,我肯定是不喜欢拆迁。”[4]其实这种“不想拆迁”的背后仍旧是“想拆迁”,只不过因为对当前所得利益不满意而暂时“不想拆迁”。类似这种博弈策略的话语,往往被媒体用强烈道德色彩文字来报道,却忘记了这种博弈仅仅是利益博弈而已。[5]有学者已经指出,当遭遇征地时,农民的经济理性会凸现出来,只要对征地补偿满意,农民就没有激励去保护耕地。[6] 

  农民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呈现出“盼征地、盼开发”、“唯恐不征、唯恐晚征、唯恐少征”等心态。如果没有很好地理解当前农民的土地观念,不仅容易误读事实,还容易提出偏差的政策建议,如不少人基于“农民不愿征地”的假设前提,认为应该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甚至将土地私有化,这样农民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这种观点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即政府有强烈的“买地”冲动,却没有看到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农民也有强烈的“卖地”冲动,在两种冲动俱在的情况下,强调赋予农民关于土地的完整权利,只会让土地失去的数量越来越多,征地乱象愈演愈烈。 

  分析征地问题,必须注意其中“合谋”现象,即农民“卖地”变现的土地观念,客观上与政府的“以地生财”达成了合作关系。这提醒我们在关注征地事件时,不能只看到农民“维权者”和“被侵害者”的一面,还应看到“推动者”和“拥护者”的一面。下文将通过广东崖口村一起村民策动的从“租地”到“卖地”的事件,来展示当前农民的土地变现观念,并分析其内在机理。 

  二、遭遇村民“卖地”的广东崖口村 

  广东中山崖口村位于珠江口西部地区,南邻珠海市,东临伶仃洋,隔海相望是深圳、香港。该村人口3000余,户数900余,8个自然村,土地多达5万亩,其中3000亩为耕地,其余大多为20世纪70~90年代围垦出来的养殖场。崖口村的体制比较特殊,其实行的是“一村两制”,第一种制度是集体生产制度,第二种制度是自由择业制度。20世纪80年代,崖口村并未实行分田到户,留在村内的村民,一部分参加村庄管理,大部分参加3000亩耕地的耕种,“集体生产,按劳分配”,参加集体生产的村民,按所在自然村编在生产队,根据三级核算,每年按早造、晚造决算进行分配,而想出去闯的村民可以离开村庄自由择业,外出择业不如意的也可以回村重新参加集体生产。3000亩耕地用于集体分配,其余几万亩的养殖场则租赁出去,租金用于补贴农业生产和村庄福利。拥有崖口村农业户口的村民,无论是否参与集体生产,均享有村集体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其它权利(如股份分红)。集体生产制度实际是为自由择业制度提供一个“失业保障”机制,养殖场出租则是对于集体生产的补贴和支撑。崖口村这么做是为了运用集体的力量,共同在市场经济中赚取财富。 

  崖口村地处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又拥有如此多的土地,遭遇征地是迟早的事情。2008年4月,市里准备开发崖口村13000多亩土地,市、镇、村三级着手协商如何进行经济赔偿,开始的时候定了两种方案,一种是租地[①],一种是卖村民股份。市里主要领导来崖口村调研时,提出:一次吃了老本,今后和下一代堪忧,从长远考虑,还是以租为好。6月,市、镇、村达成初步协议,采用租地的方案:“虎池围”等9536.04亩土地,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每年每亩650斤一号米给予经济补偿,市土地储备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村民按照500元的基数购买社保、医保的首期缴款,日后供款由崖口村在收取的经济补偿中先行支付,支支付后再进行分配;“红树林”等1979.7亩土地由于之前已经交给镇政府开发,在租期内,镇政府在原租金标准上增加每年每亩50斤一号米[②](原先每年每亩100元),租期到后经济补偿与上同。[③]根据上述协议,预计2009年,每个股民可分配3642元,而且每人均可享受医保,符合条件的老人还可以每月领取社保,有关分配款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逐渐增加。 

  7月21日,镇领导、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开会公布土地开发的背景、商谈过程以及结果。7月22日,有村民在各自然村发放一份名为“意见”的传单,传单内容有“政府拨款多少钱?补偿款应当一次性付清给股民。”等等8个问题。7月23日晚,超过1000名村民突然涌到村委会办公所外围,其中60~70人冲入办公室,对村干部进行责骂,重点是把崖口村的政权交给他们,并要求用签名罢免书记。此后连续数天,天天晚上有群众在办公所聚集。7月26日上午,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副镇长向部分有疑问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答疑,焦点仍在一次性付款这个问题上,会议进行过程中,数以百计的村民聚集在会议室外。7月28日上午,镇领导与村两委干部开会,准备让村民对土地经济赔偿一事进行票决。7月29日上午,村民对“是否同意一次性赔偿”进行票决,结果绝大多数村民同意一次性赔偿的方案(具体见表格一)。 

  图表一:关于“是否同意一次性赔偿”股民表决结果 

  根据票决结果,10月9日市、镇、村协商制定了《征用崖口村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内容为:“虎池围”等9536.04亩土地,每亩补偿5万元,总额为4.8亿,在18个月内分三次付清,地热温泉地带补偿为一次性按500元基数购买“老人”、“中人”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④],总额为1400万元;“红树林”等1979.7亩土地,每亩补偿3万元,总额为539万元,这些补偿费用于建设40000平方米的集体物业,租金收入用于每年村民社保和医保的供款、股民分配或集体公共开支。[⑤]按照以上分配方式,有股份的村民每人可以拿到14.2万元。 

  至此,这场从“租地”到“卖地”的风波才渐渐平息下来。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副与以往媒体宣传大不相同的景象:农民的集体行动不是为了抵制征地,而是为了要求征地。其实,无论是抵制征地,还是要求征地,很多时候二者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即都是利益导向。有些地方政府补偿太低,或是有些村民想要更高价格,这时就会出现抵制征地,而像珠三角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补偿费用较高,村民往往急切希望将土地变现。变现是村民“卖地”最直接的促动因素,除此之外,还有更为复杂的缘由,下文将逐层分析村民“卖地”的原因。 

  三、村民“卖地”的直接推动因素:变现欲望 

  在从“租地”到“卖地”的事件中,村民表现出强烈的以土地换货币的欲望。首先这是因为消费货币化给村民带来了生计压力。传统村庄的消费方式是自给自足的,农民可以在土地上获得几乎所有的生活必需品,而现在,农村生活的消费方式已经货币化,很多生活用品都必须用货币去购买。[7]崖口村地处珠三角,消费货币化程度更高,村里一个普通核心家庭每月的开支如下:买菜900元,水费40元,电费300元、煤气费200元,通讯费100元、“人情”费用每月不等,少则几百,多则上千,除此之外,有些家庭还要支付网络费和打牌费。如果家中有小孩上大学或有人生病,则货币方面的压力更大。 

  更为重要的是,不仅外在消费方式在改变,村民内在的消费观念也在改变,村民已经认同并主动追求货币化的消费。当今的农民已非斯科特所描述那种追求最低生活保障而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生存伦理”,[8]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从传统时代的“匮乏经济”进展到工业时代的“丰裕经济”,生活态度也逐渐从原来的“知足”变为“无餍求得”。[9]市场经济消费逻辑通过两大渠道深入村民心中,一是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如各种广告直接的刺激,又如各种节目有意无意地传播着消费享乐的观念,二是打工者在城市生活的切身体会,各种物质产品、娱乐方式甚至是语气语调都成为了打工者羡慕的对象。消费与享乐已经在整个社会确立了自己的合法性地位,城市中的消费文化被社会定义为“先进的”、“时尚的”、“有趣的”,原有的乡村生活方式被边缘化,逐渐为村民所抛弃,村庄内部的评价体系也随之发生变化,“有没有钱”成为评判一个人是否有“面子”的标准,“会不会玩”成为年轻人之间的认同准则。 

  消费主义占领村庄,村民自然要想办法获取货币才能追随这种生活方式。崖口村村民获取货币主要依赖两种要素:劳动和土地。前者为村民通过打工或参加集体劳动挣钱。后者为村集体将土地投放市场,将土地资本化,获取租金后分配给村民。土地资本化的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种:工业、农业、开发。崖口村最先尝试的是利润较高的工业。1978年,在旅港乡亲支持下,崖口村引进了第一宗外资加工业(港侨毛衫厂),之后几年,又陆续引进了5间来料加工厂,到1985年,对外加工年收入50多万,就业人达800人。好景不长,崖口工业兴村的计划逐渐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珠三角大型企业越来越多,村办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差的缺点暴露出来;二是部分村干部在管理村办企业时中饱私囊,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三是工业对村庄环境带来很大的污染。权衡利弊之后,村里决定走农业资本化的发展道路,主要形式为围垦海滩[⑥],租赁养殖场。养殖场的利润不如工厂丰厚,但稳定、低风险、监管成本少、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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