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的有关要求,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环保厅审定,分别命名了合肥市官亭镇等79个乡镇、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罗坝村等113个村为第七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其中,滁州市有4个镇晋升为省级生态乡镇,9个村跻身省级生态村。这4个镇分别为凤阳县殷涧镇,天长市新街镇、大通镇,定远县张桥镇;9个村分别为全椒县襄河镇八波村,来安县舜山镇林桥村、大安村、和平村、练山村,天长市新街镇李坡村、龙南村,凤阳县殷涧镇白云村,定远县池河镇高刘村。
根据《安徽省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考核管理办法》,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必须完成农民人均收入、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作物秸秆利用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等多项指标。通过开展“百镇千村万户”、“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及“美好乡村”建设等生态示范工程,滁州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结合前六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滁州市已有13个乡镇和37个村跻身其列。截至第七批,全市已有省级生态乡镇17个,省级生态村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