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作用,江格斯乡妇联根据县幸福家庭创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 “幸福家庭”创评活动。
(1)加强领导,宣传到户。我乡将幸福家庭创建作为文明村创建的重要环节,逐级建立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责任到位的“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格局。登门入户进行“幸福家庭”评比标准的宣传,入户率达到90%以上。
(2)严格程序,规范评比。评选工作严格做到:家庭申报自评、村民小组评选、乡评选审定。始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评选“幸福家庭”活动形成了程序性、规范性的发展态势。通过评选我乡150户家庭被评为“幸福家庭”。
江格斯乡妇联对评选出的“幸福家庭”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幸福家庭”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对评上的“幸福家庭”将进行张榜公示,形成学习“幸福家庭”,争当“幸福家庭”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