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浙江省宁波市
时间:2013-01-2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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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原动力。创新和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就是利用市场的手段把农民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使之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近年来,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有效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至2012年底,我市共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18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92家,社员7675户,农民出资总注册资金8420万元,总资产190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960万元,联结基地面积13.5万亩,联系农户9.8万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成立和多样化合作,促进了我市农业生产要素的集聚和优化,加强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联结,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民的经济效益,加快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一、发展特点 1、涵盖范围广。目前全市已组建果蔬、畜禽、水产、花卉等各类合作社192家,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04家,林业16家,畜牧业18家,渔业39家,农机服务业15家。 2、注册规模大。合作社总注册资金8420万元,平均每家注册资金43.85万元,其中注册资金达百万元以上的有28家,500万元以上的2家。 3、经营服务类型多。合作社涵盖了农业产、加、销各个环节,其中提供产加销综合服务的112家,购销服务的25家。农机服务的18家,加工服务的5家,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18家。 4、带动能力强。合作社共吸纳社员7675户,带动非社员农户9.8万户,入社社员的年均收入与非社员相比普遍高20%以上。 5、提升速度快。按宁波市示范性、规范化合作社建设标准,全市共有109家合作社通过了宁波市规范化建设验收,共有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宁波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其中慈溪市高背浦渔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被认定为浙江省示范性合作社。2010年有三家合作社被列入省百强合作社。2012年慈溪市三北振慈禽业合作社被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主要做法 1、坚持民主发展。在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调动基层力量,培育基层自力更生能力,真正形成“社员拥有、社员使用、社员受益”的利益共同体。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齐心协力搞好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做到“搭台不登台、参与不干预、服务不增费”,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农业产业协会换届重组,基本实现了从行政性协会向民间协会的转变,2007年组建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主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强化政策扶持。一是确立合作社的法人地位。2004年,《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确立了工商登记合作社法人资格,实行工商登记免费、税收减免等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合作社发展。二是出台财政扶持政策。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是政府引导、支持、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手段。市财政自200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对达到规范化要求的补助扶持其发展。开展优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和评先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列入了市政府对农业主管部门和镇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3、加强规范建设。一是推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加强对合作社指导、引导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建立规范章程,规范成员主体,健全组织机构,设立成员账户,完备会计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行合作社生产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生产,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应用水平大大提高。全市有86家合作社推行标准化生产,如周巷宝绿蔬菜合作社通过“四统一”建成了无公害蔬菜基地。三是实行合作社项目规范化管理。对合作社申报农业项目实行项目化、规范化管理,印发了《慈溪市农业产业协会扶持项目导向目录》,要求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优势产业、特色基地、主导产品等,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 4、拓展服务领域。一是人才和技术服务。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加强社会化农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技服务水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聘用涉农专业大学生,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600元的标准对合作社进行补助,目前,已有10多个合作社聘用涉农大学生38名。二是金融服务。加强对合作社的信贷扶持,利用农户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对运作规范的合作社给予30-50万元的贷款授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率先在蔬菜、丝瓜络、水稻等13个品种中开展试点,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三是营销服务。近两年来组织20多家合作社参加宁波及本市举办的食博会和农展会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有19家合作社与华润万家、家乐福、大润发等超市对接,销售额达15亿元以上。鼓励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品牌创建,整合品牌资源,努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目前,全市有80多个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有46个合作社通过了绿色及无公害认证或无公害产地认定。四是信息服务。以市农业产业协会为平台,利用农民信箱、东方农业信息网、《慈溪农业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刊》、《三北田野》电视专栏等渠道,及时收集、发布国内外市场、技术和政策信息,指导合作社安排生产和销售。 5、强化合作经营机制创新。一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工作。合作社联合会是超越单个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合作层次进一步提升,合作范围进一步拓宽,弥补单个合作社生产规模小、服务领域窄、市场竞争力弱的不足,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员的自律行为。二是积极探索风险联抗机制。引导合作社建立风险基金,全市大部分合作社提取了风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帮助社员积极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增强单个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在信用担保方面,合作社农户开展联户担保,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在农业保险方面,合作社农户开展联户共保,切实解决一家一户规模小、投保难的问题。三是培植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鼓励合作社发挥好中介服务作用,培植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基地)的产业化模式,既降低农民市场风险,又确保了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原料,实现了企业和农户的双赢,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队伍。组织由各镇、街道农办副主任为主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为我市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使合作社发展业务上有人抓,工作上有人问。 三、取得成效 作为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合作社因其建立在联合与合作基础上的特殊性,与其他农业市场主体相比,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和集聚力。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和运作的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领域乃至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一方面,是促进行业自律和管理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联合与合作,使农民成为了一个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体,规范了区域行业市场竞争,增强了行业内监督和农民谈判能力,减少了行业内耗,使整个行业以更加积极和矫健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并不断成长壮大。另一方面,是落实农业产业政策的重要平台。合作社有效解决了农民与政府信息沟通问题,利用合作社宣传政策、落实产业政策,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一方面,有效引导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和销售,有的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生产模式,有的自己抱团打市场,并积极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促进了产销衔接。我市的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带领1000多农户把“草超绿”牌蔬菜打入了杭州、上海、广州、山东寿光等10余个大中城市市场。今年还把合作社生产的优质蔬菜送入多家超市,其中仅家乐福就拥有华东9家超市的配送权。又如志海蔬果合作社把做大做强超市配送作为近几年来的主要工作,还代表华东区在农业部、商务部召开的农超对接全国性经验交流会上发言。同时,实现联合出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资料,大大减少了农户生产和交易成本。据调查,联合出售和购买可为农户节本增收20%左右。另一方面,极大增强了农业抗风险能力。合作社通过设立风险基金,极大的提高了农业抗风险能力。如三北振慈禽业合作社按销售每只提取0.2 元的风险基金抵御风险,在禽流感等特殊事件影响期间,动用风险基金,帮助社员渡过难关,在短时间内恢复生产。 3、改善了农村精神面貌。在取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合作社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较好的体现,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在农民教育上,通过实践和培训,合作社成功地将合作、民主、营销和科技的思想引入农民的观念,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近几年来,全市合作社聘请专家学者,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次,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社员和农民25750人次。在农村和谐文明建设上,不少合作社在生产之余开展各项寓教于乐的活动,增强了社员凝聚力,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如三北振慈禽业合作社每年都民主评选优秀社员,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对困难社员和贫困地区的非社员农户在养殖技术、投入品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帮助,促进共同致富。 四、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型组织,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其不足之处主要是:一是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带动和辐射农户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二是合作社发育不够成熟,包括合作社内部产权关系模糊,运行效益不高,资金监管不力等;三是用地困难,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一般需要有加工或收购产品的场地以及办公服务场所等。但目前有许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是无法获得用地,从而成为合作社发展做大做强的主要制约因素。 为了使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稳定、较好地发展,总的思路是要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大致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实施并作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点: 一是实施“强社建设”工程,提高办社实力。针对我市合作社总体规模偏小、经营领域还不广等问题,今后几年要围绕做强做大,积极引导合作社向规模化经营、集团化发展,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带动力。具体应注重以下几方面:一是要继续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申请注册产品商标,开展各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活动,为合作社成员统一提供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等,全面实施合作社的品牌战略;二是要继续鼓励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与大型超市、物流和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组建自己的营销网络,拓展营销服务内容,不断开拓产品市场;三是鼓励合作社创办自己的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拓展经营服务内容,促进由比较单一的生产、销售领域向产、供、销、运等综合性跨行业、多领域发展;四是引导和支持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合理配置和整合、重组,同时向联合经营和集团型发展;五是要鼓励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分享农产品加工、贸易环节的利益,积极推动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开展平等合作,依托合作社平台使得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二是实施“规范建设”工程,提高办社质量。针对全市部分合作社发展不够规范的问题,要继续依法规范合作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晰产权、健全组织机构,完美服务体系、强化统一服务、推进民主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盈余分配,切实保障合作社成员平等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的办社质量。具体要做到“五个有”合作社:一是有规范的章程和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规范的合作社章程,通过工商登记,并且建立健全成员入退社、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二是要有稳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合作社要有稳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合法生产和经营。三是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包括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和积累发展机制等。四是有完善的产销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统一生产资料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五是有比较大的带动作用。合作社在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成员增收和带动农户致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办社水平。针对现阶段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人才缺乏问题,继续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制度,招聘大学生来合作社就业或参加管理和经营,实施合作社领头人和骨干成员的“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合作社发展的业务人才,造就一批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企业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真正带动作用。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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