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年来,陕西省委、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提高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成为解决当前合作社发展的后劲的重大课题。
一、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初具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联合进入市场的热情,陕西合作社由自生发展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农民合作意识逐步提高,合作社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经营服务能力逐渐增强,在市场竞争中已经显示出一定的优势,成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市场主体,也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组织载体。
(一)农民入社热情高涨,合作社数量快速增加。一是入社农户覆盖面大。2011年我省合作社入社成员86.1万户,社均成员61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1.9%,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带动非成员农户145.3万户,平均每社102.2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0.0%。全省平均每8户农户就有1户加入合作社,带动的受惠群众占到了全省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一。宜川县作为省级合作社示范县,入社农户达到80%。二是兴办主体多元化。合作社的成员以农民为主,但牵头发起人和出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除了传统的农村能人、种养大户、经营能手、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以外,还出现了社团协会、龙头企业、公司实体等法人团体牵头办社,大学生村官领头办社等多种形式。近几年,同类产业合作社之间自愿联合的愿望增强,不同形式的联合社不断涌现,目前全省合作社联社共有53家。2011年12月成立的陕西三秦果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就是由省级百强社富平科农果业合作社牵头,13个市县的果业专业合作社发起。联合社拥有“三秦果业网”、三秦果农报等服务媒体,有片区理事单位13家,基层专业合作社、果业协会、村镇服务网点667个,一线技术人员400多人,有陕西、甘肃、山西、河南等省社员5万多名,有效的解决了单一基层小社代办不了、政府部门包办不了、农户自身操办不了的事情。三是合作社数量快速增加。陕西合作社2010年突破1万家,提前两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2011年达到1.4万家,2012年6月底1.6万家,预计到年底将近2万家。全省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平均两个行政村就有一家合作社。
(二)产业和经营领域多元化,现代经营组织导向的发展势头趋强。目前陕西合作社的发展开始由依靠行政推动转变为依靠项目带动提升和依靠市场牵动做强的新阶段,并逐步走向规范化、企业化的良性发展路径。一是经营产业多元化。涉及农林牧副渔的各个领域,以及农副产品储运、加工、购销等各个环节,越是特色产业发达的地方,合作社的产业门类也越多。如地处秦岭山区的洛南县,合作社就涉及到粮食蔬菜、猪鸡牛兔、瓜果药材、核桃板栗、烤烟蚕桑、豆腐食用菌、农机植保、手工制作等40多个种类,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民在产业发展中,对于产业组织形式的自觉选择。二是经营领域更加广泛。合作社从成立初的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劳动、土地等多要素合作,从生产领域逐步向生产、流通、加工一体化经营发展。据统计,2011年全省从事产加销综合经营的合作社7387家,以生产服务为主的3687家,以运销仓储为主的879家,以加工购买为主的988家,开展其它服务的1275家。许多合作社还开展生产经营与土地流转和资金互助相结合的“1+1”或“1+2”的更高层面的合作。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中,流入合作社的土地26.1万亩,仅次于农户成为第二大流入主体。三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在抓数量扩张的同时,加强了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经营服务功能和实力明显增强。据统计,2011年全省合作社进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7387家,占到总数的60.0%,同比增长30.8%;创办企业、建立经营实体的合作社804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365个,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513个,在大中城市设立营销窗口245个;全年为农户供应农资17.1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87.0亿元,协调资金或贷款1.5亿元。统一经营的开展,延伸了产业链条,拓宽了合作领域,合作社不但实现了为成员返还盈余和分红,自身也增加了积累,增强了经济实力,已有4家合作社跻身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四是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应农资、统一市场营销,起到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的作用。有的通过贮藏、包装、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据调查,2011年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购买农资和统一销售农产品总额达到1000亿元,社员通过合作社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社员按交易量返还和按股分红总额达2亿元,成员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较非社员高出近25%以上。
(三)积极参与市场对接,产品营销渠道不断拓展。通过财政扶持、项目支持,合作社产品实现了多渠道营销。一是参与农校对接。在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签订的“农校对接”协议指引下,全省第一蔬菜大县——华县成为农校对接试点县,高校与合作社洽谈、对接。去年下半年以来,华县合作社每天为全省22所高校的39个食堂直供蔬菜70多个品种8万斤,累计供菜4800吨,农民销售收入950万元,高校食堂节约采购成本达200余万元,产生了“学生得实惠,农民能增收”的效果。二是探索“农社对接”。为应对“城市蔬高菜价,农民卖不上价”的问题,合作社在城市居民社区开设蔬菜直供店,仅宝鸡市就有35个,日供应蔬菜60多种83吨,每公斤比市场价低0.6至1元,约14万居民得到了实惠,市民欢迎,农民高兴。目前,全省合作社已在大中城市建立产品直销店245家,实现了地头到餐桌的社区直供。三是开展会展营销。合作社每年参加中国农交会、杨凌农高会等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推介洽谈会等,开设合作社产品网上展厅,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介优势产品,开拓市场。2011年和2012年,我省连续两年组织上百家合作社参加第九届、第十届中国农交会,免费提供50多个展位,展品涉及苹果、酥梨、工艺品等40大类300余种,连续两年成为农交会合作社展位中的热点。尤其是第十届,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亲临我省展位视察,给予很高评价。四是做实“农超对接”。合作社通过开展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和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全省初步建成一批生产有基地、产品有检测、质量有保障、营销有品牌的示范合作社和名牌产品,为全省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等的广泛合作创出一条新路,目前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有1000多家。2011年,西安恒绿蔬果专业合作社向沃尔玛等大型连锁超市的36个门店供货,年销售总额达到3200万元。
(四)法律法规制度配套齐全,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当前,国家有关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基本齐备,扶持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国家层面,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务院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若干意见》、财政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农业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有关部门还制定了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陕西为了贯彻实施合作社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实施办法》,在主管部门、扶持政策、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场职工和从事传统手工业、服务业的农民设立合作社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土织布、泥塑、刺绣等传统民间工艺品,以及观光农业、农家乐等服务业组建合作社提供了法律依据。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在登记办证、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用地用电、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扶持政策。省级农业、财政、工商、银监等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为合作社快速发展营造社会环境。各市县政府也结合实际,下发促进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多方面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使目前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最好时期。
省农业厅通过开展合作社示范县建设,支持示范社发展壮大。全省确定了4个省级示范县、12个市级示范县,带动各级示范社2147家,形成了“宜川模式”。同时制定了《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示范社标准》,在全省创建百强示范社,分两批命名了238家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省级百强示范社”,树立了一批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和样板,成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为提升合作社服务实力,省农业厅还为合作社专门量身订做了“果蔬贮藏气调库”的“百库建设”交钥匙工程,探索实施了合作社提升工程,实现当年设计、当年建成、当年见效,成为增强合作社服务能力的大项目。近年来省级财政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全省各级财政扶持合作社资金总额达到2.23亿元,较去年增长47.6%。2012年省级扶持资金达到1.5亿元。
二、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
陕西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作用明显,但与发达省份相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和希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主要制约因素有:
(一)多数合作社规模偏小。目前合作社数量多,但个体规模偏小,实力和带动能力不足,合作社与农户之间还没有完全形成紧密的市场联结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低。目前,我省合作社成员仅占全省农村总户数的不足12%,单个合作社平均社员只有60人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合作社常年开展经营培训活动的约占总数的30%,季节性开展活动的约占50%,临时性开展活动的占15%,还有5%左右只是进行了工商登记,没有运营,许多在等待政府扶持,不扶持就不动,处于“休眠”状态。
(二)资金人才短缺问题突出。由于合作社是弱小农户的互助组织,成立时间最长不过5年,受规模小、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自身资金积累少、信用体系不完善因素的制约,融资困难已成为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一些商业银行不能给予合作社相应的市场主体地位,甚至宁愿贷款给个人,也不愿意贷款给合作社。目前,我省合作社普遍缺乏发展资金,合作社面临资金“缺血”困境。据调查,80%以上的合作社感到资金困难,突出表现为融资难、贷款难、社员观望心理严重、社会化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同时,合作社还缺乏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从目前合作社产品品种来看,真正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不多,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就更少,这种局面的造成,与合作社人才短缺有着直接的关系。合作社的领办者基本上都是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低下,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加之地处农村,经济实力不强,对人才吸引力不足,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市场开拓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直接影响合作社的发展。一些合作社认识到了引进人才的重要性,但却不能引进经营发展需要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导致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步伐缓慢。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尽管多数合作社开始重视科技进步,但由于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致使绝大多数合作社基本不具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能形成全产业链。目前大多数还是以为社员提供科技培训、信息传播等生产性服务和产品的流通服务为主,从事产后环节,如加工、贮藏等的还很少,农民群众难以享受到加入合作社的增值收益。即使是加工型合作社,很多还是靠简单设备进行作坊式生产,面临产品单一、质量稳定性低、资源利用率不高、增值空间狭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难题。
(四)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尽管大多数合作社制定了章程,并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流于形式,有的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财务制度不健全,利润分配不公开、不透明,责任方式不明确。还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存在家族式管理、家长式管理的现象,管理水平与现代经营组织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没有引入现代经营组织管理制度,不利于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开拓市场的能力。
(五)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不少基层干部,包括《合作社法》执行主体的国家公务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合作社不是很了解,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存在差异,相关责任部门指导、支持和服务合作社的力度不强,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和用地、用电、用水优惠等支持政策落实力度仍然有限,发展环境仍然是制约合作社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三、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的政策建议
针对当前陕西合作社发展状况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够强的现实问题,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促进合作社规范运作和不断做大做强。
(一)扩大实施合作社提升工程。今年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在延安市扶持20家果业合作社实施合作社提升工程,从基地建设、储藏加工、食品安全认证、注册商标品牌等方面进行全面扶持,大大增强了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力,产生了良好成效。今后,应将合作社提升工程作为规范合作社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措施,逐年加大支持力度。明年可在全省选择不同产业和类型的60-80家百强示范社开展提升工程,在增强合作社服务能力的同时,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依托合作社实施涉农项目。支持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帮助引进科技成果或新技术、新品种,帮助改善生产条件,完善生产设施和延伸产业链条。试验增加国家财政对合作社的资本金投入,用于开展社员资金互助的银行保证金、开展社员生产互助保险的风险基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实体的补助资金。扶持合作社在大中城市建设产品直销店、专卖店,建立除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农产品营销市场主体。继续实施合作社“百库建设”项目,按照“一社一策、一社一项目”的办法,为种养业以外的其它产业类合作社量身订做新的发展项目。进一步落实农业产业支持项目、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的承担主体向合作社倾斜、百强社优先的项目扶持政策,增强合作社经营实力。
(三)以奖代补支持合作社品牌建设。今年,我省首次对获得省以上著名、驰名商标以及名牌产品的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扶持5万元,引导更多的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今后省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著名、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奖补力度,力争每个品牌的奖补资金超过10万元。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增大合作社品牌的宣传投入,通过新闻媒体、产品展销推介会、组织专家评审等形式,扩大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引导和鼓励相同产业的合作社,在产权清晰、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协作与重组,注册和使用同一产品品牌,做大品牌规模。要推进农产品品牌注册和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品牌价值评估和交易转让行为,完善品牌保护机制。
(四)加大合作社指导服务和人才培养力度。应健全各级合作社指导服务机构,把县级合作社指导服务机构列入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进行重点支持。完善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制度,在合作社建立一批新型农民实训基地,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大对理事长、财务人员和基层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建设好三支队伍。调研、出台向合作社选派大学生志愿者、理事长助理,鼓励大学生村官、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创业的扶持政策,多种途径、多种措施探索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支持合作社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鼓励引进高端人才,提高合作社人才竞争力。
(五)鼓励扶持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推进合作社联合与合作是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内规范运营、对外赢得竞争的基本途径。按照“合作社自愿作前提,法规制度作保障,政策扶持作支撑”的思路,积极引导和支持合作社兴办联合社,加大对联合社的支持力度。依托省级百强社、市级示范社积极开展合作社联合社组建试点,探索相同产业、相同地域、相同环节甚或跨行业、跨地域合作社之间的联结模式,探索资金、资本等更高层次的联合与合作,支持成立3-5家市县层面的联合社,筹备由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强的百强社牵头组建成立“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合作水平。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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