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讲解桑村镇土地合作社
合作社组建后建成了一批特色生产基地,图为基地里生产的蔬菜
以盘活土地资本为突破口,实施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商注册全省首家农村土地合作社,并颁发全国第一个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枣庄山亭区桑村镇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让“死土地”变成了“活资本”。
18日上午,科学发展新山东——第八届全国网络媒体山东行西部采访团来到枣庄市桑村,了解了桑村土地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桑村镇的土地产权改革,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实施“合作社+公司(外商)+基地+农户”的改革。合作社组建后,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建成一批以林果、蔬菜、粮食等特色基地。此次产权改革规定,土地产权只能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中农民的表决权不能低于80%,合作社中用于抵押的土地不能超过总土地的三分之一,土地使用产权抵押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同时还引用农业保险来防范自然灾害,把农民的失地风险降到最低。
这种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本为突破口的改革,真真切切为人民带来了福音。根据统计,2011年山亭区土地合作社入社成员户均增收6000元,带动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4.9%。
入股合作社的农民洪玉香为记者算了这样的一笔帐:入股土地有5亩,家庭共5口人,保底金有4500元,分红3000元,在合作社的年收入有24860元,家人外出务工收入54000元,家庭的总收入由86360元,平均起来人均收入增加了6975元。
据桑村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全区发展土地合作社91家,规模经营土地10.4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31%,入社农户2.1万户,占全区农户数的19.1%。
桑村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资本运作、保障农地规模和农民控制土地的关系,将农村土地增值效益最大化,实现了农民权益和土地效益的双赢。(任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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