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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立法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时间:2012-07-10 09:15来源: 作者:收藏
  人民日报  7月8日电 三江源所在地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日前开始施行,该省保护饮用水水源有了法律盾牌。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等江河发源地,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和生态功能区。境内较大的河流共271条,河流总长约2.8万公里,近乎两条长江、三条黄河的总长;水资源总量约629.3亿立方米,装满一个半三峡水库还有余。

  目前青海共有60处饮用水水源,包括河道型、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饮用水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一些隐患日益突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是最有效的手段。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将其定为立法项目,抓紧开展工作,并于日前施行。(记者 张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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